還完最後一筆房貸那天,我給同事一人散了根中華。
同事打趣說我這個守財奴第一次舍得買好的,我隻是笑笑。
五年了,習慣了。
周末回家,我哥帶了一個陌生女人回家。
我哥摟著她滿麵紅光:
"悅悅,喊爸媽。"
我媽眼眶都紅了,我舉杯說恭喜。
飯後我爸媽把我叫進臥室:
"你哥下個月要辦婚禮,女方家要求必須有房。"
"你那套正好三居室,孩子出生也夠住。"
我說媽,那是我給自己準備的婚房。
她打斷我:
"一家人說什麼你的我的,你哥住幾年,等他買了新的就還你。"
我爸補了一句:
"你女朋友不是還沒見過家長嗎?先別急著結婚。"
"你年輕,回來跟爸媽先擠擠,三五年的事。"
三五年。
她說得那麼輕巧,好像我上一個三五年不存在一樣。
我走出臥室,我哥正在陽台教嫂子看我那個小區的手機導航。
我哥遞來一根煙:
我哥這時候開口了,語氣輕描淡寫:
"小皓,回頭我每月給你轉一千五房租,算哥借的。"
嫂子補了一句:
"等寶寶出生你就是親叔叔啦,以後你結婚我們隨大份子。"
我把煙夾在手指間沒點燃,笑了一下。
那晚回去後,我拿出房產證,點燃了那根煙,
然後打通了賣房中介的電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