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到顧庭深和閨蜜在婚房滾床單的那天,
我鎖死了房門,倒滿汽油,點了一把火,準備拉著他們一起死。
是我哥踹開門衝了進來。
他把我扔出門外,自己卻迎著火光衝進了臥室,救出了那個女人。
可他卻再也沒有出來。
現場隻扒出一具燒焦的屍體,和被他護在身下的手機。
備忘錄裏寫著:
【小妹,哥替你把情債還了。以後別再犯渾,好好愛人。】
顧庭深因為這場救命之恩,徹底回歸了家庭,對我千依百順。
可我卻患上了重度怕冷症,大夏天也要穿著長袖。
三年後的一天,我去海島散心。
在沙灘的遮陽傘下,我看到了顧庭深、閨蜜,以及我死去的哥哥。
他端著椰汁,身上沒有一絲燒傷的痕跡:
“當年那具從停屍房買來的燒焦屍體,還挺好用吧?”
顧庭深笑著給閨蜜塗防曬霜:
“大哥出馬當然管用。要不是你假死遁走,以她的性格,當年非得鬧到魚死網破不可。”
“哪有現在這種我們三個人安安穩穩的好日子。”
我站在烈日下,如墜冰窟。
他們用一具假屍體,買斷了我所有的反抗,成全了他們的逍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