潮生鎮有條舊規,船行開港前,要寫平安紙投進龍王潭。
前半張寫船號、貨主和掌船人,給船求平安;
後半張落寫紙人的名,替行船祈福,也給外頭認責。
船若出事,外頭隻找落名的人。
可一張平安紙,隻能落一個寫紙人的名。
若多出第二個,便不是分責,是借命。
上一世,江問津在龍王會前夜,將許明棠的名字添在我旁邊。
他說:“明棠當年為救我落水失蹤。添上她的名字,是讓她替江家的船祈福行善。”
“她若還活著,龍王念她這份善,也會讓她早日歸來。”
“你是我的妻子,替她受一點罪又怎麼了?”
後來許明棠真的回來了。
而我夜夜夢見落水,咳血三年,最後死在龍王潭邊。
再睜眼,我回到六月六。
龍鼓聲響起,江問津握著我的手,
逼我把那張落著兩個寫紙人名字的平安紙投進潭裏。
我卻從香案上取過火燭,當眾點燃平安紙。
江問津臉色驟變:“溫照水,你瘋了?平安紙一燒,江家的船今年怎麼出港!”
我看著火舌吞掉他寫的名字,輕聲道:
“那就別出了。”
“龍王不收負心願,我也不替你們保平安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