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學不久,我抱著打工攢錢買的三萬塊遊戲本進宿舍。
室友馬超隻看了一眼外殼,就指著我的電腦喊:
“江岩你真行,偷我電腦半個月才敢拿出來,覺得我不認識了是吧!”
我以為他開玩笑。
“你看清楚,這是我剛簽收的。”
我甩出訂單、發票、付款流水和簽收記錄。
馬超指著電腦背麵右下角的一道弧形劃痕,調出手機相冊:
“型號一樣,那為什麼外殼痕跡也一樣?”
“為什麼我的電腦丟了,這麼巧你就抱回了一台完全一樣的電腦?”
他打開錄像,對著我的臉拍。
“大家看清楚,大一新生江岩偷我三萬電腦,還敢坐我對麵用。”
十分鐘後,我的照片被發進院係千人群。
【小偷哥開學即出道。】
【偷室友電腦還補訂單洗白,真惡心。】
【建議報警退學,別讓這種人住寢室。】
我被鎖在宿舍外,被人在食堂指著罵。
連我媽趕來學校,第一句話都是顫著問我:“岩岩,你到底拿沒拿?”
更狠的是,馬超拿出了電腦序列號。
和我手裏這台,一模一樣。
他把我告上法庭,索賠八十萬。
所有人都等著看我認罪賠錢。
直到庭審那天,法官先是對我說,
“這確實是你自己買的電腦。”
然後又對室友說,
“這也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