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奶奶是鑒定大師,一輩子攢下三百多件青銅、瓷器、書畫真跡。
她臨終前把藏品全部登記在我名下。
我不懂經營,表姐顧曼殊主動接手,
圍繞這批藏品建起了華鼎文物集團。
而我隻需要每個季度簽字領分紅,剩下的時間喝茶、遛狗、逛公園。
直到上個月,顧曼殊新交的男朋友走馬上任當了副總裁。
他第一件事,就是讓法務給我發了一封律師函。
"鑒於您長期未參與公司任何經營活動。"
"董事會決議:終止您的分紅權,收回您名下藏品的展陳授權。"
我打電話問顧曼殊,她沉默了五秒。
"表弟,時代不一樣了。公司養不起閑人。"
"姐夫的意思是,給你一次性補償五十萬,以後就別來了。"
她那位男友還專門約我喝了杯咖啡。
他雙腿交疊,笑得很溫和:
"小弟弟,五十萬夠你在三線城市買套房了。"
"你要懂得感恩,沒有顧曼殊,你那堆破銅爛鐵一分錢不值。"
我指節敲了敲桌麵,沒說話。
破銅爛鐵?四羊方尊也是嗎?
三百一十七件藏品的產權證明,每一頁蓋的都是我的私章。
沒有這些東西,華鼎的展廳連一麵牆都撐不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