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在京城有十套四合院,房產證上全是我的名字。
家裏怕我年紀小應付不來,便讓養姐裴杜若替我打理。
從此她負責收租、簽約、談官司。
而我則忙著去冰島看極光,去瑞士滑雪,去巴黎看秀。
時間久了,大家都以為裴杜若是四合院的房東,我也不在意。
直到裴杜若把男朋友領回了家。
進門第一天,我送了他一串極品帝王綠翡翠手串,
他笑著收下,轉頭就吩咐管家去我的房間收拾行李,
“你也是大小夥子了,總住在姐姐家不像話。”
“我和你姐商量過了,以後你就搬去胡同尾那間小平房住吧。”
我還沒反應過來,他又從包裏掏出一份協議讓我簽,
“杜若賺的錢以後就是我們的共同財產了,所以你的黑卡我都停了。”
“簽了這份解除關係協議,你以後自己賺錢,別賴著杜若了。”
裴杜若走過來,拍了拍我肩膀。
"他是為你好,你一個人總得學會過日子。"
我沒有絲毫猶豫,拿起筆就簽下自己的名字,
看到他們迫不及待的收走協議,我笑了,
關係可以解除,可房產證上一直都是我的名字。
我倒要看看沒了我的房子,你們的共同財產還有幾毛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