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溫晴走後,我立刻衝進衛生間,將剛喝下的藥水全部吐了出來。
胃裏翻江倒海,喉嚨裏火燒火燎。
我扶著冰冷的盥洗台,看著鏡子裏那個臉色蒼白,眼神死寂的男人。
那是我。
江嶼。
曾經被譽為樂壇百年一遇的天才,如今卻是一個連長時間說話都困難的廢人。
我的人生,我引以為傲的才華,我視若生命的愛情,全都是一個精心編排的騙局。
我被她們從雲端拽下來,摔進泥裏,還心甘情願地為她們奉獻我僅剩的羽毛。
巨大的荒謬感和冰冷的恨意,像藤蔓一樣纏繞住我的心臟,幾乎讓我窒息。
我回到電腦前,打開了我的銀行賬戶。
餘額顯示,三千二百元。
這是溫晴這個月打給我的“零花錢”。
而另一邊,溫瑤憑借我寫的《囚鳥》,剛剛簽下了價值三億的全球巡演合同。
我的歌,成了她通向神壇的階梯。
我的犧牲,成了她炫耀的資本。
而我,這個真正的創作者,卻連給自己換一台好點的電腦的錢都沒有。
她們不僅偷走了我的聲音,還剝奪了我所有的尊嚴和生存能力。
我被困在這裏,像一隻被蛛網纏住的蝴蝶,動彈不得。
我點開一份加密文件。
那是我和溫瑤的經紀公司簽的合同。
一份長達五年的,“聲音創作獨家授權協議”。
我是乙方,江嶼。
甲方那一欄,簽著溫瑤的名字。
而擔保人那一欄,是我的妻子,溫晴。
那份五年期的“聲音創作獨家授權協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