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那天下午,我送我爸去了火車站。
他隻帶了一個蛇皮袋,裝著來時那幾件舊衣服,還有我媽的搪瓷罐。
進站口前,他回頭看我,笑著說:
“閨女,別難過。爸這輩子什麼苦沒吃過?你好好過日子就行。“
他笑著說的。
可我看到他轉身之後,用袖子飛快地擦了一下眼角。
六十歲的老人。
賣了房子,沒了家,苦了一年,被收了兩萬四的“住宿費“。
最後提著蛇皮袋回到老家,借住弟弟家的偏房。
他這輩子,連哭都是偷偷摸摸的,怕我看到了心疼。
從火車站回來,我沒有直接回家。
我去了保險公司。
顧晟出事那年,肇事方全責,保險公司介入了理賠。
後續處理全是顧晟自己跟進的——他康複後期已經能打電話辦事了。
之前我問過他理賠進展,他說:
“對方保險額度低,七七八八扣下來到手就兩三萬,拿來交了物業費和水電費。“
我當時信了。
因為我又要上班還房貸,又要照顧家裏,根本沒精力核實。
可今天在火車站,看著我爸的背影消失在檢票口的那一刻,腦子裏猛地閃過一個念頭。
我是幹了十年的會計。
造假的賬,這輩子見得太多了。
我以家屬身份調取了那筆車禍理賠的完整資料。
工作人員把單子打出來遞到我手裏的那一秒,我渾身的血都涼了。
理賠總金額:四十八萬。
到賬時間:八個月前。
收款賬戶:顧晟名下一張我從不知道的銀行卡。
四十八萬。
不是兩三萬。
是四十八萬。
八個月前就到賬了。
我爸賣了一輩子的房子,拿三十五萬來救他,而他手裏明明有四十八萬。
一分都沒拿出來。
他讓一個六十歲的老人賣掉唯一的家,傾家蕩產。
而他攥著賠償款,一聲不吭。
那筆錢去了哪?
我又查了那張卡的流水。
赫然是一筆又一筆的轉賬記錄。
收款人,三個字:王桂花。
我的婆婆。
八個月來,顧晟分批轉給了婆婆四十二萬。
剩下六萬零零碎碎地花了,有幾筆是他給自己買了新手機和幾套衣服。
所以婆婆這一年在外麵過的什麼神仙日子?
是我爸的賣房錢在供著。
我爸傾家蕩產救他的命。
保險公司賠了四十八萬,他藏了起來,轉給他媽去旅遊做美容。
最後反過來找我爸收兩萬四的住宿費。
把我爸趕出家門。
多可笑。
我站在銀行門口,手裏攥著那疊流水單。
冬天的風割在臉上,可我一點都不冷。
甚至想笑。
笑這三年婚姻,我瞎了眼。
笑我爸那三十五萬,拿命根子換來的救命錢,就這麼成了他們母子的踏腳石。
我吸了一口冷風,掏出手機。
撥了一個號碼。
“趙姐,我要離婚。幫我做個案子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