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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手機放在茶幾上,拿起遙控器換了個台。
電視裏在放一檔綜藝節目,幾個明星在台上嘻嘻哈哈的,笑得特別大聲。
我靠在沙發上,忽然覺得這個畫麵很荒誕。
我在這棟兩百平的房子裏,守著一段有名無實的婚姻,等著一個永遠不會把我放在心上的女人回家。
而她在陪她的初戀。
名正言順地陪,理直氣壯地陪。
因為當初結婚的時候她就說得很清楚,當初要不是你,我們也不至於走到那一步。
她的意思是,是我拆散了她和鐘煦。
是我橫插一腳,逼得他們分開。
是我用家裏的勢力和那樁官司,硬生生把她綁到了結婚證上。
可真相是什麼?
真相是我爸的公司資金鏈斷裂,急需一筆周轉資金。
而她家的公司惹上了一樁棘手的官司,需要我家的關係網來擺平。
兩家的長輩坐在一起吃了一頓飯,就把這樁婚事定下來了。
沒有人問過我想不想娶。
也沒有人問過她願不願意嫁。
但在所有人眼裏,這就是一樁公平的交易。
她家出了錢,我家出了關係,各取所需。
唯獨鐘煦,成了這樁交易的犧牲品。
她大概覺得是我搶了他的位置,是我讓他從正牌男友變成了見不得光的初戀。
所以她把所有的愧疚都給了鐘煦,把所有的冷漠都留給了我。
新婚那天晚上,她喝了很多酒,被人扶著進臥室。
我幫她脫了鞋子,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腕,力氣大得嚇人。
“何思哲。”
她叫我的全名,聲音沙啞。
“這場婚姻是怎麼回事,你心裏清楚。我不愛你,這輩子都不會愛你。你要是識相,就安安分分上班。我們井水不犯河水。”
然後她鬆開手,搖搖晃晃地去了客房。
從那以後,我們就一直分房睡。
她睡客房,我睡主臥。
我忽然想起三年來,這個主臥她隻進來過兩次。
一次是新婚夜,她來說了那番話。
另一次是去年我發燒,燒到三十九度五,整個人昏昏沉沉的。
阿姨打電話給她,她過了兩個小時才回來,站在臥室門口看了我一眼,然後讓阿姨送我去醫院。
她自己又走了。
說鐘煦那邊有個重要的聚會,她必須到場。
這一晚她都沒再回家。
我早上七點醒來的時候,看了一眼手機,沒有任何消息。
我洗漱完下樓,阿姨已經在準備早餐了。
看見我一個人下來,她欲言又止地張了張嘴,最後隻是問了句:“先生,今天想吃什麼?”
“白粥就行。”
我坐到餐桌前,手機屏幕亮了一下。
是她發來的消息。
“昨晚鐘煦喝多了,我在他那邊照顧了一夜。今天上午有個會,不回來了。”
我放下手機,端起白粥喝了一口。
“阿姨,這幾天你幫我多買幾個紙箱回來。”
她愣了一下:“先生要搬家?”
“嗯,過幾天搬。”
她張了張嘴,似乎想問什麼,但看到我的表情,又咽回去了。
這三年她在這個家裏待著,什麼都看在眼裏,什麼都懂。
“好的,先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