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,兩家人到公證處時,我的協議已經打印好了。
養父請了律師。
親爸還找了熟人錄像。
他說怕我死後有人在網上胡說,罵他們見死不救。
協議共八頁,意思隻有三個。
我自願放棄治療。
以後的醫療費和債務,由我自己承擔。
我死後,任何人不得以我的名義追究兩個家庭的責任。
養母見我不說話,歎了口氣。
“知行,我們也不想這樣。”
“可移植不是百分百成功。幾十萬砸進去,最後人財兩空,誰受得了?”
親媽立刻接話。
“話難聽,理不差。”
“總不能為了你一個,把兩個家都掏空。”
我抬起頭。
“醫生已經確定,白血病的全套治療費用,隻需四十萬。”
親爸皺眉。
“怎麼還在說錢?”
“景舟的保險已經生效,退保隻能拿十分之一的保費。那是他的養老錢,你別總惦記。”
兩百六十萬,能替二十三歲的陸景舟準備三十七年後的晚年。
四十萬,卻不值得買我一個現在。
律師翻到最後一頁。
“沈先生,簽字後,兩個家庭不再承擔你的醫療費用。你確定嗎?”
養父敲了敲桌子。
“昨天答應得好好的,別臨時反悔。”
陸景舟坐在四個父母中間,手腕上戴著那塊十八萬八的手表。
發現我在看,他往袖子裏藏了藏。
“哥,要不我把零花錢給你吧。”
“雖然不多,應該也能讓你多住幾天院。”
養母立刻拉住他。
“你的錢留著養身體。他的事,大人會處理。”
陸景舟紅著眼。
“可哥哥也是家裏人。”
親爸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你就是太善良。”
快死的是我。
一屋子人卻都在安慰他。
我拿起筆,在協議後加了三條。
從簽字之日起,我與兩個家庭不再往來。
雙方不再承擔撫養、贍養及經濟義務。
以後無論哪一方患病、負債,或需要骨髓、器官及其他醫療救助,都不得以親情為由要求對方。
養父看完笑了。
“寫這些嚇唬誰?”
“我們四個人身體好得很,還能求到你頭上?”
沈念安靠在門邊玩手機。
“還骨髓器官,搞得自己多稀罕。”
養母卻有些不滿。
“你跟景舟到底是兄弟。以後他真出事,你還能見死不救?”
我看向陸景舟。
“如果隻有我能救他呢?”
陸景舟一怔。
親媽先開口。
“那當然得救。”
“人命關天,還計較以前那點小事,不就成畜生了?”
原來見死不救,是畜生。
輪到我要死,卻叫別拖累全家。
“行,我記住了。”
我簽下名字。
四個父母依次落筆。
陸景舟也作為見證人簽了字。
錄像結束,親媽遞來一張銀行卡。
“裏麵有三萬,你省著點花。”
養父補了一句。
“別全花在治療上。真沒了,總得留點辦後事。”
我把卡推回去。
“留給陸景舟吧。”
“他離六十歲還有三十七年,比我更缺錢。”
我把公證書交給江敘,抱起木盒離開。
養母卻叫住我。
“把身份證、銀行卡和醫院材料拍給我們。”
“景舟的保險要重填受益人。”
她避開我的目光。
“你反正沒幾天了。”
“有些東西活著辦清楚,省得死後麻煩我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