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
第二天,馬超請的律師給我發函。
要求我立刻返還電腦。
公開道歉。
並賠償電腦損失、精神損失、名譽損失、學業影響等共計八十萬。
律師函被他拍照發進院群。
“小偷哥要倒大黴了。”
“八十萬都便宜他。”
“偷東西影響一輩子,活該。”
輔導員把我叫到辦公室。
馬超也在。
他坐在旁邊,胳膊抱著,一臉等我認輸。
輔導員語氣很穩。
“江岩,事情鬧得很大。”
“如果是一時糊塗,現在承認還有挽回餘地。”
“學校也要考慮影響。”
我說:“我沒偷。”
輔導員把兩份證據擺在桌上。
“你的訂單能證明你買了電腦。”
“但解釋不了序列號為什麼和馬超的一樣。”
“你得拿出更有力的東西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我已經拿了所有東西。”
她沉默了一下。
“可對方證據更像真的。”
這句話,比群裏罵聲更刺耳。
下午,警察來登記電腦信息。
學院也說要內部調查。
宿舍沒人再和我說話。
我的水杯被挪到角落。
室友把貴重物品全鎖進櫃子。
晚上我回寢,聽見他們壓低聲音。
“睡覺門反鎖吧。”
“誰知道他還偷不偷。”
我站在門口,他們立刻閉嘴。
食堂裏,有人對著我拍照。
教學樓走廊,有人故意喊。
“小偷哥來上課了。”
我沒回應。
因為每回應一次,他們就更興奮。
我爸媽連夜趕到學校。
我媽進辦公室前,拉著輔導員問了一句。
“老師,如果他真是一時糊塗,把電腦還回去,再道歉,會不會不開除?”
我站在門口,聽得清清楚楚。
她轉頭看見我,眼圈一下紅了。
“岩岩。”
“你跟媽說實話。”
“到底拿沒拿?”
我爸坐在旁邊,一句話不說。
手指一直搓著煙盒。
我把訂單、發票、付款記錄、物流軌跡又給他們看了一遍。
我媽看完,聲音發抖。
“那他的那個什麼序列號怎麼回事?”
我答不上來。
那晚,我把平台店鋪、發票抬頭、快遞簽收、客服回複全查了十幾遍。
都是真的。
可馬超的訂單、聊天記錄、開箱照、序列號,也全是真的。
淩晨兩點,我盯著電腦屏幕,第一次說不出“我沒偷”三個字。
不是因為我心虛。
是因為這個局太像真的。
我向平台申請調取該序列號電腦的完整流轉記錄。
沒過幾天,就是開庭的日子了。
大學剛開學,就上了法庭,也是沒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