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兩天後,我和江振邦去了民政局。
離婚有30天冷靜期。
工作人員審核完協議書,提醒道:“30天內,任意一方後悔,都可以撤銷申請。”
我和江振邦都沒說話。
走出民政大廳,一個穿旗袍的女人迎麵走過來。
女人隨手挽了挽耳邊的卷發,皮膚白皙透亮,身段勻稱。
看著跟我年紀相仿,但整個人氣質舒展,一眼就是常年養尊處優的樣子。
是林梅。
她看到我後,腳步一頓,隨後衝我淺淺一笑:
“是慧嵐姐吧?經常聽江哥提起你。”
她朝我伸過手。
那雙手潔白細膩,不像我的手,常年做家務,布滿老繭。
看著那隻手,我下意識往後縮了縮。
江振邦見狀,不滿地蹙了下眉。
林梅收回手,笑容依舊得體:“慧嵐姐,還沒吃午飯吧?我訂了餐廳,一起去吃點?”
我看著兩人自然而然挽在一起的手臂,心口像是針紮一樣的疼。
我搖了搖頭:“不用了,我不餓。”
我剛抬步要走,江振邦在身後喊住我。
“慧嵐,這段時間林梅會住進家裏,你要是介意,可以搬出去。城南那套房子,我會過戶到你的名下。”
我扯了扯唇。
他哪裏是怕我介意?
是覺得我繼續和他同居,會影響到他們吧。
我點了點頭。
“都行。”
我打車回到家,把屋裏屬於我的東西一點點收拾出來。
這套房子是我們當初的婚房。
我在這裏住了30多年。
在這裏,我為他生下兒子,含辛茹苦把兒子拉扯大;
在這裏,我替他照顧癱瘓在床的媽,端屎端尿,沒有過半句怨言;
在這裏,我每天起早貪黑,做他喜歡的飯菜,替他操持家務,隻為了讓他沒有後顧之憂。
可現在,我成了這個家的外人。
東西收拾到一半,江振邦和林梅也吃完飯回來了。
兒子兒媳和他們一起。
幾人有說有笑的。
看見我時,兒子臉色有些變化。
“媽,你在家啊?”
我把行李箱拉上,平淡回了句:“嗯,回來收拾點東西。”
林梅走上前,握住我的手。
“不用聽江哥的,這房子你住了那麼久,一下子搬出去哪能習慣得了?”
“剛剛吃飯的時候我已經說過他了,你就留下來住。”
這種客套話,我怎麼聽不出來?
“不用了。”
我抽出手,平靜看向江振邦:“我的東西有點多,一天應該收拾不完。明天還會過來一趟。”
江振邦聽到這話,連忙擺手:
“你別誤會,我不是急著趕你走的意思。”
我沒再接話,拎著行李箱走出去。
外麵飄起小雨。
走到門口時,我回頭望了眼。
屋裏燈光暖黃。
他們幾個才像一家人,兒子兒媳忙前忙後給林梅收拾東西。
江振邦走到林梅身旁,輕拍她的肩膀,像在低聲安慰她什麼。
我扯了扯唇角。
忽然感覺自己前30年活的像個小醜。
我轉過頭,沒有猶豫地離開。